我市部署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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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近日,由市医保局、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10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筹资工作正式开始。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城乡居民,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学生和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40元/人,在校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人。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缴工作。一般居民和儿童,属于续保的可通过社保一体机、农商行各网点、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直接缴费。首次参保城乡居民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人社所、社区(村)人社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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