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街道关于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水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根据区文明办会议精神,为做好街道文明城市创建水环境工作,确保全街道水环境“水清、岸绿、景美”,让老百姓获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河道水体无黑臭现象。各级管护人员要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常态化养护和监管工作。确保河道污水处理设备、曝气设备、引补水等水质提升设施运行良好,水质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对水质波动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水质安全稳定,水体无黑臭和劣Ⅴ类现场,水质感官良好无异味。
二、河面水体清澈干净。河面水体水质清澈,水面无垃圾、枯枝落叶、水生植物等漂浮物。河道管护人员要及时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保护河道堤防安全整洁,确保河道行洪通畅。特别是随着近期水位回落,各级要做好河道沿线卫生整治恢复工作。
三、河道沿线环境整洁。河道沿岸卫生整治要及时到位,无卫生死角,无废弃构建物,无种植或私堆杂物。河道养护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工作标准,确保河道沿线范围内环境整洁常态化运行。
四、加强河道层级监管。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加强辖区内河道水体及周边环境整治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层级监管,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上下协力,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人人肩上有责任。
湖熟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