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产业转移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明府办[2009]10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产业转移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产业转移规划(2008~2012年)》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佛山市高明区产业转移规划
(2008~2012年)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佛发[2008]10号)精神以及《佛山市高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工业化发展“十一五”规划》,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区产业转移,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城市综合实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转移的现状及环境分析
(一)产业转移的现状
1、佛山市产业转移现状。2005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佛山市以及有关区、镇(街道)先后与省内一些地区的政府签订了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协议,将部分产业逐渐向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转出企业多以扩张发展的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环境容量需求型企业为主。佛山市转移企业主要分布在陶瓷、有色金属加工、玻璃、印染、家具、化工、电镀、小家电等传统产业,其中陶瓷行业的企业较多;转移方向以省内转移为主,也有部分转移到国内其他地区。目前,省政府确定的佛山市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6个:佛山禅城(云浮云城都杨)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禅城(阳江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经过合作双方近年来的共同努力,这些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已初见成效。
2、高明区产业转移现状。高明区地处珠三角发达地区与粤西南次发达地区的结合部,第一产业相对落后、第二产业起步较晚、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佛山市内属于产业发展的后发地区。2002年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其中佛山市区域调整过程中由禅城、顺德等区产业转移到我区的企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从目前产业发展状况来看,我区还大量需要由先进地区转移过来的优质产业(高技术含量、高税收、高附加值、高关联度、环保型的“四高一环保”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等)。目前,我区只有个别企业因产能落后等原因迁移到周边地区发展。
(二)产业转移的环境分析
产业梯度转移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现象。高明区已经进入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的前期,在今后逐步向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的中期、后期迈进的过程中,将会越来越大地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艰巨任务。同时,我区也面临着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约束和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压力,继续沿用原有的粗放发展方式将难以为继。此外,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的上涨和人民币汇率的上升,以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都直接影响我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成本,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也增强了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随着我区城市建设、“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的推进,也需要将部分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和调整转移。这既是我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也有利于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加快发展,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和谐发展。
二、产业转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围绕我区“新兴产业之城、岭南山林水都”的发展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园区所在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共同富裕;同时,积极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着力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城市发展转型、环境再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配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把高明打造成为珠三角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广佛都市圈的生态新城、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转移客观规律,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因势利导,搭建平台,积极扶持,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引导产业的有序转移。
——坚持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原则。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产业转移的同时,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发展方式明显转变。
——坚持产业转移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一方面,适当提高我区产业的准入标准,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实施“腾笼换鸟”,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防止将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不加甄别地向外转移,并结合转移过程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加强污染防治和环保治理,确保产业承接地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相结合原则。产业转移工业园共建双方共同推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提升产业聚集区的规模和集聚效应,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1、到2012年,我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每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2%以上;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年均下降2%以上。
2、积极配合做好对口建设的佛山禅城(云城都杨)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设施、行政服务、产业建设等各项工作,争取由佛山市转入或由佛山市与当地共同引进更多的企业(项目)。
三、产业转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产业转移的方向
第一,鼓励和扶持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围绕市场、国际化以及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内外进行生产经营战略布局,不断扩张发展;
第二,重点引导和协助部分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环境容量需求型产业以及在战略布局、“优二进三”、城市发展中需要调整的企业转移到对口建设的佛山禅城(云城都杨)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园区所在地区加快发展;
第三,继续改善提升我区投资环境,积极实施“腾笼换鸟”,重点迎接世界范围的高新产业项目进驻,迎接先进发达地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与节能减排要求、市场前景好和潜力大但受到土地等发展空间限制的企业转移到高明来扩大发展,促进佛山市城乡统筹发展、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二)明确产业转移的对象
1、鼓励转移的项目
引导以下六类产业的部分企业向佛山市合作共建的经省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转移:
(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
(2)在转入地存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的行业;
(3)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加工制造业环节;
(4)在转入地存在比较成熟的产业集群或者生产基地的行业;
(5)土地产出率较低、单位产值能耗较高导致发展后劲不足的企业或者生产环节;
(6)在陶瓷、水泥产业调整提升工作和“三旧”改造提升工作中需要调整转移的企业。
2、禁止转移的项目
(1)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重浪费资源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2)国家和省已经明确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3)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如排放致***、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坚决禁止高污染行业的简单转移,陶瓷、纺织印染、电镀、水泥等高污染行业如转移到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产,企业废气废物废水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当地的环保要求。
(三)提高相关行业准入标准
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部分不适合在我区发展的产业向外转移的同时,也要积极承接国际国内先进产业的转移,实现我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淘汰禁止类的相关规定,禁止相关行业和产品的新建和改建、扩建。此外,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不批准立窑水泥等特殊行业的新建和扩建,严禁引入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高危剧毒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严禁引入瓷片和墙地砖生产、玻璃马赛克、专业电镀、皮革、化学制浆造纸、单纯印染与水洗加工等六大行业的项目。二是适当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投资强度≥180万元/亩;土地产出≥300万元/亩;创税额≥15万元/亩;工业污染物(包括废水、二氧化硫、粉尘、烟尘等)排放100%达标;能耗指标不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水耗不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人均增加值率不得低于55000元/人。
(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产业转移的同时,加大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把高明打造成为珠三角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1、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要加快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产业,提升其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抓住当前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依法加快淘汰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坚决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建立强大的信息技术创新平台,为我区新材料、机械装备等产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供支持;积极引入国际著名的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区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塑料等一大批专业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推行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现代管理方法,以及信息技术与生产过程的融合;加强电子政务和商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便民服务水平,优化物流和商务环境,为建设现代制造基地创造更好的条件。优先发展新材料和环保两大先导性产业,加快发展石油化工、食品饮料及农副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优化发展纺织服装、塑料、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电子电器等四大传统支柱产业。
2、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相配套,打造产业服务中心。我区目前形成了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石油化工、塑料等多个产业的集群发展,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的优势明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完善现代交通运输平台,建立现代物流信息支撑网络,打造“人和金属材料市场物流基地”、“荷城纺织服装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基地”、“中富石油化工产品市场物流基地”和“光电照明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基地”四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培育“荷城综合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和“明城明殿果菜商业物流配送中心”两大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加快现代物流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以“绿色高明”、皂幕山、荷城商圈等项目为载体,全力打造现代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和新型成长消费区。依托纺织、食品饮料、光电照明、塑料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进专业会展工作,加快推动本区域产业龙头对企业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和积极引入国内外大企业的(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信息中心。抓紧抓好高明创意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工作等。
(五)加强与承接地双方的合作
我区各级政府要与对口地区相应政府建立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转移工作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制定并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我区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合作方推进园区的建设发展,积极协助对口地区举行招商推介活动,各镇(街道)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企业到对口地区考察、交流和进行产业转移洽谈活动;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与对口地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互派干部到对方的党政部门、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任职或者挂职锻炼;与对口地区按照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口调剂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和委托对口开发补充耕地;与对口地区政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省的考核评价,并互相提供有关产业转移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各项资料。
(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为确保产业转移战略的实施,我区要加强在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力度。结合“三旧”改造工作的推进,制定完善扶持企业改造提升和产业调整转移的配套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转移后积极发展总部经济、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都市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设立佛山市高明区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一方面接受佛山市专项资金的补助,另一方面各镇(街道)也要相应设立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作补充。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转移企业和对口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发展。
(七)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评价
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和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是推进产业转移战略的制度保障。区有关部门要把产业转移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区经贸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各镇(街道)的产业转移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建立情况、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强化产业转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八)加强对产业转移的组织领导
建立高明区产业转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促进产业转移的具体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产业转移工作的目标责任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区内上下联动、对口双方互动、社会各方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