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家庭托儿所综合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王玉
提案内容: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创业创新,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但在家庭托儿所的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和空白,建议加强对其进行综合监管,改善目前管理的现状。
一、提案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有家托100多家,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存在规模小、条件差、管理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经营。
由于家托的规模小、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差,无法达到教育部门的审批条件。家托经营者无守法意识,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这与正规的托幼机构形成明显的反差。
2、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办食堂。
绝大多数家托没有专用的、合格的厨房,仅利用自家的厨房给孩子们做饭。除少数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外,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审批条件,不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
3、无防控常见传染病的制度和配套措施。
绝大多数家托没有防控常见传染病的制度和配套措施,发生小范围传播的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既不按规定上报,也不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三、几点建议
加强家庭托儿所综合监管是办好学前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全面优化教育布局。
建议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区范围的调研和普查,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发布适合我区实际的综合监管办法,实现引导一批、取缔一批、带动一批的目标,全面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我区家托的管理水平。
2、结合实际,规范管理,推进家托综合监管。
建议由教育部门采取备案制管理的办法,区卫计局(妇幼保健所)、区市场局和各街道(社区)配合,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加大对家托存在问题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配合工作的家托经营者的行政指导。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改善家托条件。
按照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教育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督促家托经营者积极投入、改善条件、完善设施,逐步提高家托的教学质量,实现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答复情况:
一是区教育局在省、市教育局相关调研中,多次提出了制定多维度的幼儿园审批制度,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需求出台不同的政策等建议,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应政策,为家庭幼儿园所的规范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区教育局于2017年12月对我区未审批幼儿园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做了初步了解,通过各幼儿园填报的登记表汇总整理了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的电子档案,并组建了微信、QQ群,与无证幼儿园的举办者建立了联系,方便以后向无证幼儿园宣传相关政策、发布省、市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及规范办园行为等。
三是区教育局将加大教育行政许可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及政务进社区等活动契机,通过制作公示板、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宣传册等资料,运用政务服务网站等媒体渠道,加大向广大群众宣传的力度,让群众了解为什么要办理办学许可、如何办理办学许可及办理许可所需的要件、时限、程序等,从而消除群众心中办证难的顾虑,使符合办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都能主动办理办园许可,依法依规规范办园。
四是区教育局将加大对非法办园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规模小、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不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所我们将依法联合区内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