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皇姑区弃管小区内老龄树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案的办理结果
提案人:张洪峰
提案编号:[2016]第79号
提案主要内容:
皇姑区内老旧小区较多,楼宇之间生长的树木树龄较长,长期无人管理,树冠较高,朽木众多,遇到恶劣天气,高处断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存在问题及弊端
1.严重挡光。由于弃管小区时间久远,长期无人管理,树木生长期长,有的在20年以上,树高达12米以上,例如:长江北社区34号楼。
2.虫害发生。夏季树木生长茂盛,时有虫害发生,害虫进入居民室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3.电线缠绕。由于树龄较长,枝繁叶茂与空中电线缠绕,容易导至触电或起火。
4.朽木众多。由于长期生长,无人修剪,朽木自然脱落,遇到极端天气脱落,时有伤及路人或树下车辆事件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带来危害。
二、提出的建议
皇姑区弃管小区集中,人口稠密,区内树龄较长的树木较多,长期无人管理,希望有关部门,对老龄树木进行登记,每年定期修剪,控制树木的高度和树冠生长直径,消灭虫害,清理朽木,防范于未然,既美化了环境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承办单位:皇姑区城建局
经办人姓名:韩力
联系方式: 86847370
主要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皇姑区弃管小区内老龄树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关注。对于住宅小区内绿化管理工作,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单位使用居民缴纳的物业费,对小区内的树木、草坪等绿化设施进行养护管理。区城建局虽具有树木修剪、打药等机械设备和专业绿化管理人员,但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所有街路、公园、公共绿地的树木养护管理工作, 为维系皇姑区绿化整体水平,在财力、物力、人力紧缺的情况下,要完成大量繁重的本职工作已经很吃力。尽管如此, 弃管小区居民向城建局紧急求助时,为确保居民的出行安全,城建局园林部门都尽力、及时、积极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皇姑区现有老旧和弃管小区375个,2016年初至今,城建局已经处理紧急求助事件102次,涉及8个功能区范围的65个弃管小区。
终上所述,弃管小区的常态化绿化管理工作,须要由小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合理的规划、逐步的持续的人力、财力的投入加以完善和解决。我们将会同老旧、弃管小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此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逐步解决老旧、弃管小区的绿化管理问题。我局将一如既往的继续为住宅小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皇姑区城建工作的建议,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委员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