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道总工会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工作
按照区总工会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站前街道总工会积极组织非公企业法人和工会主席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工资集体合同》培训工作,并在对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及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地区非公企业开展 “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站前街道地处商业繁华区,大小非公有制企业多、职工多,如何能够帮助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一直是街道总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次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过程中,街道总工会积极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中,与工会代表沟通交流,耐心的向辖区非企业主及职工开展宣传讲解工作,并与餐饮行业、美容美发行业等多家企业代表就行业内职工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及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对于保障“劳资”双方尤其是劳动者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日前,此项签订工作已经顺利开展。(责编: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