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2019)第5号
依据《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2019005)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宽房许字第2019-005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予以公告。
开发企业:宽甸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昌德湖畔嘉园1#楼低层住宅、2#楼低层住宅、3#楼低层住宅
预售许可证号:宽房预许字第2019-005号。
项目坐落:北环东路昌德湖畔嘉园小区
房源信息:预售许可共计3栋,50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5689.41㎡。其中住宅40套,面积5446.95㎡
1#低层住宅楼总层为4层,框架结构,共计10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292.89㎡。其中住宅8套,面积1242.77㎡,车库2套,面积50.12㎡
2#低层住宅楼总层为4层,框架结构,共计20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2361.54㎡。其中住宅16套,面积2257.92㎡,车库4套,面积103.62㎡
3#低层住宅楼总层为4层,框架结构,共计20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2034.98㎡。其中住宅16套,面积1946.26㎡,车库4套,面积88.72㎡
与以上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
抵押类型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宽甸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抵押登记机构宽甸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日期2018年6月15日,债务履行期限2018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97R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2106***********3984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宽国用2003字第0051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宽建规[2002]001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 宽建规(2017)3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2106***********101
温馨提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需事先查阅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并依约定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买卖,如私下购买此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宽甸县房地产管理处
20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