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已交学费本学期退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中山读中职免交学费,之前已经缴交了学费的学生,学校将安排退费。
文/记者刘竞宇
通讯员杨霞、李思宇
过去一年半已交的学费将退还
据介绍,中山市在今年出台了《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山市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于符合免费政策的学生,过去一年半已交的学费将退还。另外,同一学生享受免学费不能超过三年。
其中,涉农专业范围包括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据悉,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生在校就读的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财政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30%的比例和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
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
符合资格的学生,可在每年秋季(技工学校学生可在春季或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非中山市户籍学生需同时提供监护人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无参保证明则提供有效居住证。
由于该规定的免学费期限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因此,对于过去一年半已经缴纳了学费的相关学生,市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将在本学期退还相应的学费,并统一打到学生的指定银行账户。
据了解,中山市有4万多中职生,初步摸底近九成学生符合免费政策,这就意味着政府预计将会投入1亿多元用于扩大中职免费范围。
另外,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由财政按1500元每年每生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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