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北票市五项制度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建筑行业中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前已开户存储4户,存储金额达到26.1万元。二是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07年末,在朝阳市率先试行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着“因企施策、分类指导、结合实际、逐步规范”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朝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着力解决了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问题。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和实践,初步实现了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的工作目标。三是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已有2607名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参保率23.7%(参保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农民工都已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有7000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63.6%。有9719名农民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72%。四是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为在我市务工的外地人员及时办理暂住证,为其子女上学、就业等提供便利,为女农民工提供相应计生服务。五是落实农民工社会管理服务制度。在全市30个乡镇、7个管理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实现了与朝阳市联网。在各社区都建有农民工服务窗口,在各村都配备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推进了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