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花区委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望花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为望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区两级中心组学习68次。区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对政法工作***精神,听取《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部署重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2022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重点学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府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中共望花区委宣传部、望花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2022年望花区机关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推动普法责任落实落地。
2.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职责。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望花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等“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文件,为我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绘出我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印发《中共望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望花区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中共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望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推进政府全面依法行政。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导考核。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强弱项、补短板,做到工作有部署、有重点、有效果。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开展述法工作,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镇主要领导48人依据述法主体范围、工作重点、述法形式、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述法,总结成绩,查找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根据《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抚顺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区直部门“三定”规定、《望花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区委编办对区直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到位。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事项共计538项,履行程序后已在望花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乡镇(街道)权责事项进行区分,明确实施权限,形成《望花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梳理权责清单99项,已在望花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2.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一网通办”更方便。“全区22个审批部门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事项486项,依申请类430个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工程项目审批实现100%可网上预约、网上办理,一般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二是“延时”“无休”更贴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延时服务”工作,凡工作日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可延时办理,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下班时间没处办事”的矛盾点。三是持续“四减”更轻松。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我区依申请类430件事项中,即办件数量182项、即办件比率42.33%;承诺件数量248项,承诺时限总和2331天,对比法定承诺时限总和8939天,平均办理时间压缩比例为73.9%(高于全市70%要求)。
3.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一是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通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宽案件线索来源,依法严厉查处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春、秋季校园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进一步推进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155家,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为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监管,加强零售药店的退烧药监管,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共检查疫苗接种单位7家,检查覆盖率100%。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9户,发现事故隐患15处,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切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投诉处理工作,对消费者咨询认真解答;对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11.1元。
4.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确定分层分类监管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以及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等措施,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先后制定《中共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望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各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和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
2.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3次集中清理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废止10件,宣布失效1件,清理后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已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布。
3.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明确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22年,组织召开区协议审核领导小组会议10次,针对区有关部门报送的非会议类的协议审核25件,出具协议类合法性审核意见35件,对政府常务会议题开展合法性审核27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中共望花区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党组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作出重大决策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再由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望花区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暂行)》《望花区协议审核工作制度》,协调政府法律顾问统筹做好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协议审核等各类法律事务,确保全区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3.推动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对于具备调解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出纠纷解决的功能,提高行政案件调解率,提升依法行政质效。2022年,以区政府、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及再审开庭审理15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
4.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配合机制,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对接,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化解、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改革的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各街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负责组织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实施效果,引导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法定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基层司法工作力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区委编办对乡镇(街道)权责事项进行区分,明确实施权限,形成《望花区乡镇(街道)权责事项参考目录》,进一步强化镇街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2.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督导检查,形成共性问题反馈意见8份,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利用“抚顺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组织全区183名执法人员完成30学时在线培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考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省级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执法主体及人员维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年度例行性工作汇编》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梳理形成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文书示范文本,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
3.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召开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会议,制定《望花区开展行政执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建立长效机制。调研12345投诉平台执法问题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梳理出热线未办结线索724条,涉及17家单位,集中整治城市建设、物业管理、劳动纠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线索问题。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顺利搭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非诉讼纠纷化解能力全面加强。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依法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科学运用督查方式,在疫情防控等重要时期,按照“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方式、“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法的工作机制等,下沉街道社区,督导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推动督查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督查”,推动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完成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注重督查方式方法的优化和协调衔接,形成多措并举、贯通协调的督查落实工作机制。
2.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有效督促了各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执法工作水平。
3.持续整治政府失信行为。持续整治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以专项巡视为契机,推进失信惩戒落到实处。我区就落实惠企资金及2019年以来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账款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我区未兑现惠企资金9项、资金8073万元;拖欠企业账款69项、5445万元。已完成惠企政策兑现7项资金2437万元;解决拖欠企业账款52项资金6***万元。剩余资金将通过增收节支分类销号的方式按照三年还款计划逐步解决。强化信用监管,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予以公示,各部门数据共享。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区营商局全面落实放管服,打造办事方便政务环境。一是“一网通办”更方便。“全区22个审批部门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事项486项,依申请类430个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工程项目审批实现100%可网上预约、网上办理,一般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正在构建政府协同办公平台,按照省市要求,建成后积极与省市平台对接,完成区级协同办公平台接入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
(八)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2022年)》和《抚顺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2022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区纪委监委等加大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专项监督,拓宽监督途径和问题线索,优化整合各级各类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公安分局、网信等全面推进“人民反诈战争”,切实促进全民反诈意识和能力提升;区法院、司法局等推进便民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居民百姓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治保障;区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局及团委、妇联等组织着力构建保护未成年人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有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线、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制度建设,做到“立案不用找关系”、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打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法治为民实事活动,立足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多个环节,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质效。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虽然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普法形式单一,普法宣传载体和普法阵地建设的水平还不够高。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跟不上发展要求,街镇法治基础较弱,缺少法治专业人才。三是还存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跟不上群众需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四是依法治区工作的改革创新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结合望花实际,开展依法治区特色创新工作还不够。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望花区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望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依法治区工作。
2.不断深化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拓展“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的深度广度,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在突出位置。落实《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3.持续提升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
4.推动依法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质增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