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评选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29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议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局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确定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邓小文和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穆晨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正式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致电(信、函)或直接会面方式向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7671512、87671515、87671502(传真)
电子邮箱:tjhbpx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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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联系电话: 83605699、83605284(传真)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300040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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