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35号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阳曲黄泥公路主线(阳曲县产业园区连通道路)改造工程拟征收拟征收黄寨镇北郑社区、黄寨社区、宋庄村、录古咀村、泥屯镇泥屯村,两个乡镇五个村(社区)集体土地共计63.001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依法经县政府批准。现将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黄寨镇宋庄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总面积9.2908公顷(139.36亩),其中:耕地0.7821公顷(11.73亩)、园地0.0758公顷(1.14亩)、林地3.9460公顷(59.19亩)、其它农用地0.3179公顷(4.77亩)、未利用地0.5636公顷(8.45亩)、建设用地3.6054公顷(54.08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此次征收土地用于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阳曲黄泥公路主线(阳曲县产业园区连通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使用,为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公共利益。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地块位于我县平川区,该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625元/亩。在该区域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0.8倍执行。
五、安置方式: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安置方式与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货币安置即按上述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
六、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方式: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351-5521732。
八、公告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9日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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