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局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保中心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生态安全
2021年至今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6起,立案金额1098.5149万元,下达处罚决定书176份,金额883.6608万元,已执行案95件,处罚到位413.2858万元。
(二)严格审核,行政处罚到位资金全市第一
法规科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法制审核流程以及相关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从立案、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于河东分局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联审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依法依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集体审议,并形成案件集体讨论笔录,2021年上半年审核行政处罚案卷149件,召开案审会14次。
(三)密切合作,执法司法业务衔接工作到位
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和调查处理,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我局会同兰山区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快捷的联动机制。今年以来会同公安机关查处环境犯罪案件1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10起。
(四)建立机制,自查互查力促案卷质量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各科室、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业务骨干组成自查互查小组。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互查活动。重点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449件环境处罚案卷处罚主体是否适当;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符合正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文书制作、证据调取和案卷装订是否规范;处罚信息是否公开等内容进行互查自查,对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纳,评查人员对照评查表进行评查打分,发表评查意见并进行点评,针对案卷内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指导整改。过互查、交流、点评,强化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案卷卷宗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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