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突出三公经费整治齐心抓好整改落实
普安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针对整改落实所涉及的范围和突出问题,为杜绝“避风头、走过场、搞变通”的现象,县委把“三公”经费整治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从三公经费整治做起,为全县抓整改开好头,做好示范。
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制度。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要求,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制度;进一步明确接待工作原则,细化就餐和住宿费用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进一步细化公车使用相关规定和油料费用报销细则等。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和经费使用上规范化运行,制度化管理,着力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县财政局统计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3.6%。
明确“三公”经费报销规定。什么样公务活动在接待范围,接待报销凭证包括那些票据?诸如此类问题,特别让接待人员把握不准、拿捏不住。普安县各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细化相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报销管理程序和细则,明确指出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同城区域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工作餐;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必须含有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用总额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才予报销等等内容。事无巨细,“三公”经费报销正向规范化、程序化推进。
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督查。年初来,普安县就成立了专门的联合督查小组,出台了联合审计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由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14个乡镇和县属机关部门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配合州作风明察暗访组开展工作。联合督查小组对“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经费用途不明确、财务票据不规范的部门、单位,及时下发告知函和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全县“三公”经费不规范使用、搞变通操作得到有效控制。
实行“三公”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是走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为使“三公”经费使用更加透明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临县财政局预算股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下发《普安县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化的正面宣传引导,为预决算“三公”费用信息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年7月初以来,县政府门户网站陆续公布县属40余家单位、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普安县在面向公众统一公布“三公”账单,请群众监督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三公”经费使用信息更加公众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