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农村养老保险惠及5万多老人
“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真好,有了农村养老保险,用这些钱可以买些基本的生活日用品,像我们这些老人生活就有了保障。”近日田湾乡70多岁的老人梁隆富激动的说。截止今年6月底,兴仁县5万余名60及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保险金。
2009年,兴仁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兴仁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的指导思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全县近40万名16至59周岁农村户籍人员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模式积极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兴仁县还将全县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模式。县财政每年补贴400万元,参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对县内所有因城市建设被征地而农转非的居民及未纳入任何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同步展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今年上半年,兴仁县共有20.18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收取参保金711.2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1368.26万元,惠及全县5万多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