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确保兴山生态文明
落实河长制 确保兴山生态文明
本网讯(通讯员 刘本林)3月5日,兴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宏伟带领县政府办、农业局到香溪河流域沿线巡河,落实河库长制,督导检查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
曹宏伟先后前往香溪河流域昭君镇、峡口镇河段,沿线实地检查水库运行管理、岸线保护修复、水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河道安全、渔业禁捕等工作。
曹宏伟指出,今年汛期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库长制度落实工作,加强监管,密切巡视,确保安全度汛;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现已进入关键时刻,严禁所有捕捞作业船只在河中下网捕鱼电鱼,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一经发现,公安机关、渔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县农业部门、各沿河乡镇要组织实施好香溪河库区与长江库区同期禁渔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促进全县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各乡镇要履行禁渔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所有水域禁渔期安全管理职责,公安、农业、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农业渔政部门要履行渔业监管职责,加强渔业安全管理,加大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力度,交通海事部门要负责所有船舶安全监管职责,严禁在禁渔期内出行作业,确保水上安全和禁渔期间取得实效;环保、水利部门要负责饮用水源安全监管,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陆生野生动物禁猎禁捕行为,严禁捕杀贩卖,一旦查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全县生态文明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县政府副县长余宏珊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