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通知
各区发改委(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20号)精神,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快推进涉企收费清理建立健全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紧急通知》(鄂价电〔2015〕1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建立和健全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5〕107号)的相关要求,武汉市发改委在《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基础上,对本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收费清单的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
各区发改委(物价局)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范围。请各区发改委(物价局)将清理结果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发改委,同时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收费单位请严格按照收费清单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凡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