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提高e781c3674c552fbd9bbfc0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17〕22号相关规定,7月1日起,吴江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1053元/月提高到1138元/月,最高标准由1820元/月提高到1940元/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1138元/月执行。此次标准提高后,7月份,吴江区在领失业金人员中将有8035人的失业金待遇相应增加。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提高,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吴江区继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之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今年以来,吴江区就管中心围绕富民增收工程目标,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实施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稳定就业用工形势。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75万家,参保职工43.86万人,累计审核失业保险待遇4600人次,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857.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443.58万元,累计受益5.0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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