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召开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
8月12日上午,东湖街道召开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工委副书记主持,街道纪工委书记、东湖财政所所长、副所长、各社区分管工作副书记和财经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发放了《东湖街道社区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时间安排表》《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听取了各社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了上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不足和差距,通报了上一阶段股权配置、债权债务清收清欠等工作进度滞后的社区,针对下阶段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方法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间、明确了人员责任。
会议要求,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要名称统一。集体经济组织应统一采用地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命名方式。要名额统一。选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名额要控制在25-50名,按照倒推法各社区在此基础上确定在多少户产生一名代表。要班子统一。实行党组织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制度,党(总)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尽量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
会议强调,要迅速扫尾,清产核资方面和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相关工作进度滞后的社区,应迅速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分别登记造册,迅速将股权配置量化到每一户、每一人。要迅速展开,分管工作人员要熟悉政策,熟悉流程、熟悉业务,依据任务清单和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迅速展开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规范,要严格依照时间安排表、工作流程、注意事项,遵循到会人数、审议表决等程序和规章制度。
会议要求,要做到民主公开,要坚持决议结果公开、机制公开、财务公开,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评议。要做到规范管理,各社区要按照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过程中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主持词、表决备案表、照片等要迅速归档,同时做好前期工作还未归档的查漏补缺。
责编: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