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更名的征求意见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城区道路命名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水平,保持道路名称与城市建设协调一致、规范有序,结合广大群众要求,拟对“农校路”(位于只楚街道辖区内,北起幸福南路,南至烟福路,全长2500米,宽10米,原命名理由为临近农校的一条路)、“通黄路”(位于卧龙园区内,北起港城西大街,南至通车路,全长2400米,宽20米,原命名理由为通往黄务的一条路)、“通车路”(位于卧龙园区内,西起机场路,东至通世路,全长900米,宽30米,原命名理由为通往上车门的一条路)三条道路进行更名,具体意向为:
“农校路”拟更名为德忠路,因周边道路均以德字开头,并沿用儒家思想得名。“通黄路”拟更名为兴裕路,取吉祥意兴盛、富裕之意,“通车路”拟更名为兴广街,取兴盛、宽广之意。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对拟更名的三条道路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按照“地名命名规定的更名原则”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24日。您可以将您的意见邮寄至芝罘区民政局综合科(机场路40号,邮编:2***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fqdmb@163.com;电话:6226088
城区道路命名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突出特色的原则。要求道路名称含义健康、符合道德风尚;用字准确规范,避免生僻字、贬义字、多音字; 地名不重名,并禁用人名、产品商标名称作道路名称。
2、反映当地人文历史或自然地理特征的原则。要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和使用习惯,并兼顾沿路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保留或传承街区历史文化。街巷命名应体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原则上对老城区现有道路名称不做大的更名变动。
3、按照“南北为路,东西为街”的原则,形成较为鲜明的命名风格,做到路名好找易记、简洁明了。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