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霞阳镇石玉村826施工人员落水事故评估报告
2021年8月26日上午10点00分左右,住所地在炎陵县霞阳镇石玉村的炎陵嘉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霞阳电站)水渠发生一起2名施工人员落水弱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于2021年12月1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函〔2022〕15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22年2月23至3月1日对霞阳镇石玉村“8·26”施工人员落水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3月1日,评估组(县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霞阳镇人民政府)8人进入自然资源局、霞阳镇人民政府及事发现场评估,按照县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和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霞阳镇石玉村“8·26”施工人员落水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评估组听取了霞阳镇、水利局分管领导关于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霞阳镇石玉村“8·26”施工人员落水事故调查报告》,对涉事的责任人员及企业和监管不力公职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涉事责任人的追究情况:刘家华、凌芳明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徐联平,深圳兆恒水电有限公司湖南区域负责人,系炎陵嘉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该电站平板桥工程检查、督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和(一)项之规定,由县应急管理局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依据其收入证明,共罚款18288元人民币,已办理到位。
(二)涉事企业行政处罚情况:炎陵嘉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平板桥建设工程发包给无建筑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的个人凌芳明,且未向水利部门报备、核准,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和(一)项之规定,由县应急管理局对炎陵嘉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立案处罚,共罚款301000元人民币,已执行到位。
(三)纪委监委责任追究情况:1、万莉萍,霞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林、水等工作,兼镇“迎大庆、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第九组带队领导,负责辖区内水电站安全隐患督查整改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2、邱文科,霞阳镇水利组组长,由霞阳镇党委给予诫勉谈话;3、何 健,霞阳镇应急办主任,由霞阳镇党委给予诫勉谈话;4、李肇云,霞阳镇水利组组员兼驻石玉村工作组组长,由霞阳镇党委给予警告处分;5、龙飞跃,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作为霞阳镇、炎陵高新区管委会、沔渡镇辖区内的水利设施及水电站安全生产分片包干带队检查领导,由县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6、 戴子为,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罗丽虹,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县水利局小水电安全排查组组员(分片包干),两人由水利局党委给予诫勉谈话;7、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兼水利局安全生产专干颜国勇,由水利局党委给予警告处分。以上人员的处理全部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炎陵嘉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8.26”事故后,组织人员共投入50多万元对电站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如下整改:1、渠道、隧洞、前池相关位置加装安全警示牌;2前池、7#隧洞入口明渠防护设施加装不锈钢防护栏;3、对9号隧洞出现山体穿孔处进行了维修加固;4、对有村民活动的明渠区段已装设了防护栏618米;5、厂房水轮机、油压装置地面铺设防护木板;6、拆除原有厂房吊运行车并重新制作安装了新的吊运行车(行车已经过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并拿到了合格证、使用证);7、厂房发电机控制屏、主变控制屏安装了安全防护背板;8、通过专业机构系统培训及考试,电站员工谢新燕获得安全员培训合格证;9、电站重新购置了检测合格的灭火器具,淘汰了原有一些过期的灭火器;10、新添置了部分安全绳、救生衣、下水裤等设施;11、8—9号隧洞间明渠段混凝土覆盖15米;12、8号隧洞入口桥面段进行了加宽、加固。目前嘉恒水电站已积极完善了各项安全设施建设,以及各项制度和防汛等应急预案。以上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经水利局验收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复工生产,运行正常。
发生“8.26”事故后,县水利局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县所有小水电站、水库、灌区及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不留死角、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留档备查,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防控事故的目的。
发生“8.26”事故后,霞阳镇从狠抓思想认识、压实干部责任、狠抓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狠抓排查整改、强化监管力度及加强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四个方面落实防范措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32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5家,排查安全隐患61条,已整治到位61条,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14起,行政处罚0.59万元(简易程序)。
县委政府在此次事故后,召开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大会,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炎陵县嘉恒实业有限公司和县水利局、霞阳镇分别作了检讨,会上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了事故教训并部署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四、主要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此次事故为建设工程领域内的事故,现实中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小型工程都是雇佣自建行为,在风险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很难避免不发生伤亡事故,也是小型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难点,对此建议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五、评估意见
从霞阳镇石玉村“8·26”施工人员落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的总体情况看,县、乡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群众认真汲取了事故教训,基本按要求落实到位。
炎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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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清单
主要问题 |
现实中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小型工程都是雇佣自建行为,在风险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很难避免不发生伤亡事故 |
2、工作建议
主要建议 |
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工程建设使用有资质的正规队伍承建。 |
3、经验做法
经验做法 |
对群众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