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崎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减证便民”,提高行政机关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的5个单位31项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部门及时将本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和告知承诺书范本在政务大厅窗口进行公告,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
***:团风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xlsx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