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应登录山东省造价咨询管理平台及智能客户端进行信用等级考核信息的填报。
2、各单位应于12月12日前在管理平台上完成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上传,12月16日前在智能客户端上完成合同备案的上传,所有资料上传和自评工作应于12月23日前完成。
3、企业上报资料所对应的原件具体审验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3日。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9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