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究中心(第一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我区开展2015年(第一批)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5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具体认定条件、组建任务、运行管理及扶持政策等均依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经济〔2014〕38号,详见***)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及时登录“高明区‘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http://119.145.135.97/)进行网上申报。
时间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下午5:00;镇(街道)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下午5:00;书面申报材料送1式5份(胶装,侧面打印工程中心名称和依托单位)到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下午5:00。
***1: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经济〔2014〕38号).pdf
***2: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13〕106).doc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科技管理科 梁宇衡,电话:886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