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贝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贝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6日至 7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传 真: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贝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贝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古孟工业区2号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古孟工业区,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54′25.55″,东经112°50′18.69″。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400m2,主要从事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年生产加工画册5万册、单张折页10万份、吊牌20万个、纸盒5万个;年总产值约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 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印刷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第Ⅱ时段限值要求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高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格值生产废水CODcr、SS、色度、石油类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满足环保要求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资源化、无害化生产过程废纸、边角料统一回收外卖含油墨、白乳胶容器,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生产过程噪声优化布局,采用隔声、减振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有效防治,并加强管理,同时搞好周边绿化,有利于创造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
|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