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新能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塑新能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 11月 15日至11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塑新能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广东省佛塑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风林路226号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佛塑新能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风林路226号,租用现有厂房作为研发中心,占地面积10030m2,建筑面积9189.69m2。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与车企合作把研发的锂离子电池组用于新能源汽车中进行测试。本研发中心拟定每年与3家车企进行项目开发,每家车企开展3个车型项目开发,每个项目需要30个锂离子电池组进行测试验证,每年需要研发270个锂离子电池组。废水:本项目软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负极搅拌罐清洗废水经过滤、絮凝沉淀处理要求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锂离子电池的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要求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后,近期暂存于研发中心的污水处理池内,定期委托槽车运至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本研发中心所在片区的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污水通过管网引至污水厂处理。废气:投料粉尘经PE滤芯过滤器过滤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涂布NMP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至热交换器冷却一定温度后,进入冷凝回收装置,废气中NMP被冷凝回收至NMP废液罐,经冷凝回收处理后约90%的废气经热交换器加热后,返回涂布机的烘箱,约10%的废气进入填料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1#)高空排放。电解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2#)排放。研发实验室废气经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条排气筒(4#)高空排放。直燃机和锅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统一经1条排气筒(3#)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排气筒(5#)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固废: 一般工业废物主要为铜箔、铝箔、隔离膜、铝塑膜的边角料,废极耳,装载不属于危险物质原料产生的一般包装废弃物,出售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负极浆料搅拌罐清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专业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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