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禅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禅城区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大中专院校学生申报参保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禅城辖区内非佛山市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二、医保费标准及待遇生效时间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旧生)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
基本医保待遇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二)2018年度大中专院校新生医保费标准为2567元/人(即:2018年缴费标准1468元÷2 2019年缴费标准1833元),其中个人缴费801.5元/人,财政补贴1765.5元/人。
基本医保待遇从2018年9月1日起生效(普通门诊待遇除外)。
(三)属于低保学生参保的,个人无需缴费,参保费用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办理地点
就读学校。
四、办理时间
详询就读学校,需要参保的学生请及时向就读学校咨询详细情况。
五、注意事项
低保学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给学校确认。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