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出《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禅城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近年来,禅城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各级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新时代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力推进法治建设
禅城区委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着力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全区各级党组织都按要求制订了严格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二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达100%。三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全市率先推出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建立行政单位首长学法讲堂制度;区委组织部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类主体培训班重要内容;区普法办每年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科级以上干部的学法参考率达到100%,并将学法考试的成绩运用到干部任用考核之中。
二、强化依法行政,履行法治建设职能
区政府系列建立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确保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制定并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了“一门式”服务平台,2015年入选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大最佳案例”。设立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积极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加强政府和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三、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法治落到实处
我区助力司法改革,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入额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工作。制定出台了《禅城区法院审判长和主审法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行检察官办案职权划分,建立检察官基本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推进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优化我区司法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了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了对“老赖”约束惩戒力度,开通淘宝司法拍卖平台,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区法院推进一门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四、突出示范创建,打牢法治建设基础
我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并将村居“两委”干部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在全省率先推出村居“两委”干部会前学法活动,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两个创建工作,助力我区经济发展。全区上下形成领导干部勤学法、人人懂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着力普治并举,构建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推开。三年来,我区兆祥法治文化公园、行政单位首长法律讲堂等10个项目获得佛山市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称号。二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服务转型和服务模式实现升级创新。深化“一村居一律师”工程实现村居全覆盖。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区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便民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