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元厦旧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松元厦旧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技术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以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2]1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期30日(2012年8月6日-9月4日)。项目专项规划成果以市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的为准。
项目名称 | 展示地点 |
松元厦旧村改造专项规划 |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 2.观澜办事处 地址:观澜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观澜松元厦片区(项目现场) 地址:观平路东北侧松元厦旧村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网址(http://ba.szpl.gov.cn/) |
项目图纸详见现场公示图版及网站(http://ba.szpl.gov.cn/)。展示期间,欢迎社会公众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提出对该项目专项规划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投放至展示地点的意见收集箱内,或寄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708室(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
特此通告。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27812412
***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08/t20120806_75671.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