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南沙区街坊之家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一家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南沙区“街坊之家”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街坊之家”;
(二)工程地址:南沙区环市大道西南沙滨海花园四期二区;
(三)工程面积:总面积:2450 m²;
(四)工程投资:约520.63万元(经费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三、服务内容
(一)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理;
(二)对项目施工进度进行监理,确保工程在工期期限内顺利完工;
(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四)对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
(五)配合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结算与决算有关工作;
(六)其他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项目期限
确定南沙区“街坊之家”工程项目施工方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评审和办理完毕工程移交工作为止。
五、项目控制价
项目监理费取费标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委价格[2007]67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4.6万元,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额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含税)视为无效。项目监理费结算费用最终以概算评审核定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六、承接单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在广州市内有经营场所;
(二)具有同类政府工程项目的监理经验;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人员清单表);
(六)确保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人员清单表。(需提供人员清单表)。
七、比选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二)若2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若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二高的报价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八、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0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荣誉或获奖情况、服务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项目团队清单、承诺书、联系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备注:请报价单位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上述第八条(一)至(四)项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6室,联系人:刘***,联系电话:020-34687460。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