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需要,现需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报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单位对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农用地地块,根据提供的测绘资料明确的地块范围,进行现场调查与勘察,自委托之日起1个半月内提交农用地是否受到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分析鉴定结论。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必须具有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料递交
有入库意向的鉴定单位书面向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递交资料。资料包括:
(一)鉴定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经鉴定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和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技术力量证明;
(二)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资质证明文件;
(三)经鉴定单位盖章的同意承接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的文件证明;
(四)关于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的服务质量承诺(含出具鉴定结论后续***服务)、每宗农用地破坏程度鉴定价格。
五、接受递交资料时间
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七、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39号文宸阁首层
收文单位: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66252230。
八、递交资料后的处理
(一)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资料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统计并公布收到资料数量的情况。
(二)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鉴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凡是符合鉴定资质的,以报价低者为合作对象并予以公布。
九、审核结果公布方式
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w.gov.cn)刊登本次询价结果公告,敬请留意。
十、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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