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
青岛日报讯 近日,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变化、把握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努力开创我市党建工作新局面。
《意见》指出,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遵循党建品牌创建的客观规律,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新精神,把实践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领导核心和坚强的战斗堡垒,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遵循党章、依法创建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
《意见》要求,深入创建党建品牌,要遵循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办法,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首要任务,总结借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探索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新举措,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探索党建工作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使党建品牌创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增强广大党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领域,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深受社会和群众广泛赞誉的党建工作亮点工程。
《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和大局。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一流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塑造出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创建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党建品牌。二是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要通过建立有效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把握工作职责内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创建出让领导放心、让群众信赖的党建品牌。三是围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创建群众普遍拥护的党建品牌。
《意见》还要求,要认真落实创建党建品牌的方法步骤。要在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基本经验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按照品牌命名、培育品牌、申报品牌、认定品牌的步骤进行。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准确地把握党建品牌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自觉强化品牌理念,树立精品意识,按照“总结—命名—培育—提高,再总结—再培育—再提高”的基本思路,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
《意见》还对品牌命名、培育品牌、申报品牌、认定品牌等作出具体要求。《意见》要求,党建品牌由各级党组织逐级申报。在认定品牌过程中,建立以社会评估为基础、以专家委员会评审为主体、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党建品牌评价体系。市级党建品牌每两年评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