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关于2016年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安排的公示
根据《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穗府〔2013〕11号)、《关于支持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4〕28号)、《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14〕90号)和《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穗金融〔2015〕152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翟午阳,电话:83171659,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4楼401室,邮编:510030。
***:2016年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安排表.xls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