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屏山县供销社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加强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认真学习中发[2016]11号《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2016]22号文件精神,研究我县实施意见,逐步构建联合社为主体的行业指导体系,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二)、以建立屏山县金岷红茵红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 社为起点,在提升农产品品质、拓展销售渠道上下功夫,在品质化、品牌化、专业化上做强做大。
(三)、做好电子商务工作,要全力配合县上电子商务建 设,把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与电子商务基层网点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做好县电子产业园区的商家入住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园区。
(四)、认真做好对口联系的新市镇寸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实现村两委阵地规范化建设达标,确保全村8公里村级主干线公路畅通;强化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和水量保障;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及易地建房17户以上;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务工)渠道,实现贫困户户有一人以上转移就业增收;坚持“一核一砂”(高山以核桃,矮山以砂仁)的产业发展模式,抓好核桃种植管理与技改,狠抓种植技能培训,促进产业升级。
(五)、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供销系统无非正常上访。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二、部门概况
供销社是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在职职工6人,退休人员16人,遗孀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90.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2.60万元,(工资性支出39.62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万元,生育保险0.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供销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3万元,是用于保障县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万元,是用于保障县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建立屏山县金岷红茵红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品质、拓展销售渠道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县社机关及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18万元项目是用于保障县社机关、下属企业、农民专合社组织、金岷红茵红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县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县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