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屏山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目录
1.四川省屏山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明细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屏山县审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年初批复我局2017年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共37个,经10月调整计划,品迭调增7个(增加12个,减少5个),合计44个项目。其中:财政预(决)算审计4个、经济责任审计7个、投资审计33个。截至12月底,完成审计项目19个(其中财政预(决)算3个、经济责任审计5个、投资审计项目11个),还有25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共查出问题金额363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7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152万元。已完成的投资审计项目送审金额4242.03万元,审减金额522.23万元,审减率12.31%;今年我局移送问题线索2个,去年移送的问题线索纪委已反馈4个案件处理结果。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审计局2017年末共有机构数1个,为独立编制、全额预算的政府机关。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审计局在职人员编制为25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15个,工勤编制(行政)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31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32万元,占100%。
(图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饼状图:
2017年县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33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3万元,占67.21%;项目支出111.05万元,占32.79%。
(图二)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310.32万元和338.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7万元、支出总计减少5.91万元,收入增长4.18%、支出下降1.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1万元,下降1.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26万元,占9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6万元,占4.98%;医疗卫生支出6.09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0.54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9.93万元,占2.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01(项):支出决算为140.83万元,完成预算17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发放。201(类)08(款)04(项):支出决算为87.81万元,完成预算13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统筹开展审计项目增多,增加各项审计费用。201(类)08(款)06(项):支出决算数2.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采购信息化设备,资金结存到2018年。201(类)08(款)50(项):支出决算数53.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人员增加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0项):支出决算数为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3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5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控“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6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37.45%。具体情况如下:
(图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审计系统检查、交叉审计(德贷项目、保障性住房交叉审计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8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48万元,增长52.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均属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没有专项项目预算,不存在项目支出绩效。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屏山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为开展审计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投资审计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审计局用于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屏山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14.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