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面取消楼市限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珠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密集出台“一揽子”重磅政策:珠海全面取消限购,并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
3月16日,珠海市住规建局接受采访时表示,珠海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但具体实施日期,要等市政府正式印发《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之日起。
停止70/90政策 取消限购
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结合珠海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实际,珠海将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以优化的户型配置引领全市住宅发展规划。
此外,为继续释放有效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这意味着,珠海全面取消楼市限购,今后,无论珠海人还是外地人,无论是香洲区还是西部新城,均可以自由购买所有类型的住宅。
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市住规建局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了取消限购等新政策外,珠海还将在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以及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包括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金融、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地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
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公转商”、“商转公”试点。
允许在建商品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
市住规建局表示,珠海将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适度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包括,在规划条件许可前提下,适度允许库存房地产项目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
支持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在供地需求方面,珠海也将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改善商品住房供需关系。对于房价较高、发展较快的横琴新区外围区域,要盘活建设用地资源,注重调整供地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合理提高城市建成区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压力。
鼓励棚户区改造安置户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
珠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最重要的一环,是政府将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比如,将住房保障与城市更新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推进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城中旧村改造、城镇集中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鼓励棚户区改造安置户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政府为安置户与辖区房地产企业牵线搭桥服务,引导安置户团购商品住房,降低购房成本,提高货币安置率。
政府可适当购买商品房安置人才
市、区政府适当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人才的周转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需求多且无法在3年内实施住房保障的区(功能区),可适当购买商品住房尽快解决。同时也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作为企业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并享受保障性住房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利用社会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鼓励企业、个人将适合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提供给保障对象配租。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市场区域平均租金一定比例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启动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扩大非户籍人员住房保障面。(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