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五措并举抓林改成效显著定民心
自2010年4月份以来,垦利县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林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完成勘界宗地2725份、面积1.95万亩,分别占应勘界宗地的71%、63%;完成林权登记申请公示2514份、面积1.75万亩,分别占应公示宗地的65.3%、57%。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垦利县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办和15个县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二是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垦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林改工作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导。三是县政府与各镇、街道之间,各镇、街道与各村之间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人。四是建立了林改定期报告制度、通报制度、统计制度、督导制度、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促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垦利县坚持舆论先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层层召开动员会,从镇、街道到每个村,把林改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和有关法律知识讲明讲透。二是利用广播、电视、刷写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广泛宣传动员。三是积极深入各镇、村开展林改政策、法律咨询活动。
三、因情施策改革,加快林权进程
结合全县林业资源现状,着力推行了三种林改模式。一是家庭承包模式。对于面积较大的村集体林地,经2/3以上村民同意,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分林到户,责任承包。二是集体统一经营模式。对于立地条件差,造林、营林难度大的生态公益林和干线公路两侧重点区域绿化用地,采用土地置换方式,由集体统一经营。三是其他经营模式。对于部分生态公益林、农田林网等林地,采用拍卖、招标、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进行承包经营。
四、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林改操作
一是严审村级林改方案。具体把好内容关;把好程序关;把好审批关。二是制定完善承包合同。对没有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的进行补签,已签订合同的进行审查确认,合同不规范的依法规范完善。三是认真搞好勘界确权。以农户为基本单元,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行政村林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林权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在现场勘界,用gps进行定位,逐片、逐户进行测量核实,做到人、权、证相符,图、表、册一致。四是全面搞好林权公示。对林改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林改成效
一是加强培训。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对镇、镇对村组逐级开展林改培训工作。共培训人员2000多人次。二是加大投入。全县各级共投入资金270多万元,为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2010年12月份,该县的林改工作得到了省检查督导组的认可和一致好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各项材料,全面完成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的林权勘界、登记申请和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