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多措并举做好学生救助工作
近年来,利津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弱势群体救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注重强化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工作。随着学生救助政策的深入实施和改革升级,教育救助体系日臻完善,覆盖面广,高密度无缝隙,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连年创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四年以来,该县分别为13名、249名、405名、478名大学生办理贷款,连续创造新高,累计发放贷款621.81万元。截止今年6月底,已回收本息180笔,回收资金37.8万元,其中年度利息回收率达100%。
二、中职资助“双管齐下”,成效显著。该县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学年。2010、2011两个学年,全县累计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03.7万元,资助中职学生2716人次。学校免费给每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实行集中发放。
三、不断完善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该县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该县将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学年1000元提高至每生每学年1500元,资助面由原来的8%增至10%。2010、2011两个学年,该县累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1.3万元,资助学生2684人次。
四、全面启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该县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在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实施资助,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2011学年,全县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83.4万元,资助儿童1390人次。
五、认真落实服兵役补偿代偿政策。该县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按时寄往指定高校。2010、2011两个学年,我县累计审核补偿代偿申请30人次,申请资金47.3万元。其中贷款学生2人,分别办理国家助学贷款0.84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万元。
六、创新资助载体,实施专项资助。该县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三免”政策的基础上,还开展了对低保大学新生、低保高中生、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和贫困寄宿生、低保幼儿的专项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