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防震减灾法努力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落实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一件大事。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七周年纪念日,也是新修订的《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之日。《防震减灾法》和《办法》的颁布施行,对于依法做好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始终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地震台测震和前兆观测系统数字化改造,建立完善了油水井地震前兆观测网;强化对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先后完成1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全省率先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了《东营市震后早期趋势快速判定方案》,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东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防震减灾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提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和政府要求有一个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有一个更加安定祥和的工作生活空间,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各级要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灾害综合管理,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继续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做到把握分寸、适度稳妥、以利安定、注重实效,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根据新的《办法》规定,尽快修订《东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三是加强地震执法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素质较高的地震执法队伍。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四是继续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第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报水平。第二,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逐步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第三,依法加强地震小区划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地震小区划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争取尽早立项,尽快实施。已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县区,要充分利用小区划成果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为城市规划与建设搞好服务。第四,探索地震紧急救援工作,继续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切实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救援工作方案。第五,积极开展地震科研工作,充分利用地震科研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事关方方面面。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副市长 刘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