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2014年度部门预算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3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
(三)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进行审查,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五)组织实施消费环境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消费环境食品服务许可相关数据库和审批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及医疗器械的再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抽查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七)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药包材注册证进行审查,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
(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九)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监管。
(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的法律、法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信息。
(十二)依法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按权限将违法发布的广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制度。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医药产业政策。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0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96.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6.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9.2万元。
2.上年结转305.95万元。
(二)支出总计2,157.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03.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67万元。
2.项目支出706.68万元,主要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4.70万元
主要是年底12月份下达指标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27万元,项目支出706.6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95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4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7万元。
1. 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包括: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6万元,主要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7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7.6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842.96万元,包括: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7.12万元,主要是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行政运行534.8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1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支出。
(4)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3.98万元,主要是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5)事业运行支出617.4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20.46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2.6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71.57万元,主要是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1.1万元,主要是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2.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8万元。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增加49.58万元,主要是“十二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购置车辆3台。
1.公务接待费6.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人员检查工作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7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 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
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三、 收支预算总表
四、 支出预算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
(三)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进行审查,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五)组织实施消费环境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消费环境食品服务许可相关数据库和审批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及医疗器械的再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抽查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七)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药包材注册证进行审查,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
(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九)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监管。
(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的法律、法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信息。
(十二)依法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按权限将违法发布的广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制度。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医药产业政策。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662.1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4.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8万元。2014年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50.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2.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3年减少47.7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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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doc
第二部分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