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临淄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
7月31日—8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带队来临淄区就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连华,市委常委、秘书长尚龙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国、韩昆山,副市长盖卫星,区委书记宋振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青,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在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林等陪同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山东圣德石化、齐鲁化学工业区物流有限公司、淄博光大危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工作中,临淄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突出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一主线,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深化本质治安、分级治安、专业治安和智慧治安四大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制定实施N+2责任体系,将工业企业全部明确主体监管、行业监管和业务监管部门,并实施实名制监管,集中开展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和企业体检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导企业全部登记建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责任追究“四个一律”强制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危化品、建设工程和交通运输等方面我区全面提升科技兴安水平,加大政府购买力度,聘请专家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实施责任追究连带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执法检查组认为,临淄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建议临淄区下一步继续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及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运用高科技手段,做到隐患排查有问题有结果,专项整治有验收有实效。要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治安,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