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工委到市水利与渔业局进行立法调研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吴宗乐,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勇天松等领导、专家一行4人到市水利与渔业局调研《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修改草案)》、《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草案)》起草进展情况,市水利与渔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德诚,副调研员霍文松,市河长办、市水保办、水政科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宗乐听取了《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修改草案)》《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草案)》修订进展情况汇报。他指出,一是认真落实***精神,确保地方性法规与***精神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杜绝地方性法规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二是要突出抓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修订工作,按照“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重实效”的原则和“围绕中心抓立法,贴近需求来立法,服务发展立好法”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立法修法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能用、管用、好用。三是加快水利立法进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针对市水利与渔业局的立法调研工作,陈德诚强调,一是市局有关负责同志、水政科和法规起草科室要严格按照市人大法工委要求,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有效推进涉及水利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学习采纳外地立法规定、管理措施和经验做法,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敢于创新。
(市水利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