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四企业获青岛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称号
近日,我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昌隆文具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四企业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为2008-2009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全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每两年评定一次。按有关规定,诚信企业可享受优先被推荐参加青岛市及省级、国家级诚信企业评选,免两年劳动保障年检,免两年日常巡视检查和稽核,部分社会保险业务实行***服务,享受大客户服务待遇,优先、快速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等优惠。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发现违反诚信企业评价标准,或在申报诚信企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将立即取消诚信企业称号,并不得申报下一届诚信企业。
据了解,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标准共十条,包括:连续三年通过劳动保障年检;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完善、内容合法合理;依法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实施就业歧视;劳动合同签订率、网上备案率百分之百;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无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依法落实各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依法为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办理就业许可;年度内无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败诉案件,无因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引发上访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