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公务消费管理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公务消费的支出规模,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根据上级的精神和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指示,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番禺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及《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审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内部使用管理规定,并按季度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送区财政局。结合区财政局各科室工作职能,他们制定了《番禺区财政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局内部各科室对“三公”经费管理的工作职责,以更好地协同推进管理工作。
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标,区财政局建立并完善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机制。在以前年度单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新增单列会议费的安排,从而完善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使“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费用的预算安排更加公开透明。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切实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优先安排预算确保各项民生支出,重点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从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细化和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的管理,区财政局从2014年起,在“E财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启用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款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用于办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财政核算工作。
此外,区财政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将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实现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