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已开始
本报讯(记者王静)12月2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2013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市只对重型载货车进行更新补贴申请。
据了解,我市今年的具体补贴范围和标准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据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于2013年12月27日、31日可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机动车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有效身份证明、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凭证到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对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我市财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
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