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受到省级表彰
近日,省长江禁捕办来信表扬高港区在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作出的积极贡献。表扬信指出,高港区全面贯彻***、***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专项组有关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作,规范高效实施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和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通过艰苦拼搏、持续作战,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禁捕退捕任务。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高质量全面完成禁捕退捕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以民为先,洗脚上岸有奔头。自2019年以来,高港区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扎实推进渔民退捕工作,成立高港区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和退捕工作专班,设立16个工作小组,全面细致开展退捕工作。制定渔民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并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截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长江(高段)段退捕任务,累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收缴拆解捕捞、辅助渔船425艘以及渔网捕捞工具194套,退捕渔民全部进保;无房渔民由社区统一规划安置,危房渔民将原有住房进行拆迁安置;渔民上岸视同征地,政府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在确保渔民全部上岸的同时,切实保障退捕渔民权益,达到“退得出、禁得住、稳得好、能小康”的目标。
二是坚持群防群治,常年禁渔有成效。制定出台《高港区长江干流水域禁捕工作监测办法》,建立起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禁捕网络。成立“护鱼员”队伍,吸纳退捕渔民9人,实行水域包禁到人,每天24小时分班分段巡查巡护,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不定期常态化开展督查,对餐饮消费场所发现的江鲜,穿透式调查“鱼从哪儿来”,寻根溯源开展实地摸排,实行从“江面”到“桌面”全链条、闭环式监管,全面“管住岸”,坚决“管住船”,切实“管住销”。2020年高港区非法捕捞立案19起,其中“4.5”非法捕捞案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做到组织有力,人水和谐有保障。建立由区长为组长的禁捕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退捕禁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四个专项组。各专项组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联动,保持部门和属地信息畅通,推进构建多方面、多层次、长效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效率和力度,实现全年“江中无渔船、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