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拟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单位公示(第八十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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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16日发表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 经本机关审核,以下单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法定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9日。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251号
联系电话: 0415-711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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