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七标段)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申请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七标段)临时用地,项目用地位于松岗街道,用地现状基本为荒草地,面积4782.54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全部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6日-2016年8月1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用地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8月6日
(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27815917,传真:2783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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