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确定2003年八项重点工作
一、以推行建筑业信用评价制度和建筑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出台《青岛市建筑业信用管理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步伐,使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达到更高层次。
二、以推行现代化评标系统为重点,加快试点国际惯例招标。开展网上招标和刷卡评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推广试用国际惯例招标的做法,严厉查处二级市场规避招标问题,确保有形建筑市场的整体规范有序运行。
三、以确保结构安全、提高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控,强化结构工程质量抽检;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加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绿色节能建材推广和应用力度,加强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全面提高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
四、以完善四大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青岛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力争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实行安全管理主任委派制,继续完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
五、以装饰装修、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技术进步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总体水平。加强对家居装修装饰资格、装修装饰施工合同的管理,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实力强、具有综合设计施工能力的家居装修装饰企业,带动我市家居装修装饰企业水平全面提高。着重抓好“四新”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大钢结构新型结构体系和砌块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力度,加快五市三区预拌混凝土应用步伐。制定《青岛市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建立完善新技术引进与应用激励机制。
六、以造价、监理为重点,提高中介行业管理水平。以大力整顿市场为切入点,以提高咨询单位经营管理水平为突破口,加强对咨询单位的引导和服务。进一步优化监理行业结构,积极培育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及项目经理三支队伍。
七、以装饰装修市场整顿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从根本上解决建筑装饰装修不办理施工许可、不办理安全、质量监督等手续擅自施工问题,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争取纳入青岛市地方立法计划。
八、以实施“五项工程”和建立“四型”机关为重点,全力提升政务水平。继续完善和推广工程报建“一卡通”系统,实现“一网式”审批,使70%的报建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在全国同行业首创“建设信息查询服务区”;拓宽服务领域,加强***代办服务,变坐等式服务为跑动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