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石岩湖周边环境提升工程(A区)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石岩街道来文办理石岩湖周边环境提升工程(A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石岩湖周边环境提升工程(A区)位于石岩街道,用地面积为588157.37平方米,全部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2021年1月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用地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7806344,传真:27832492
***: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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